组织机构变动:
一九五四年四月三十日,运输科与材料科合并,组成材料供应科,原运输科的起重班归设备科领导。九月,按中央文件精神,警卫队改为人民经济警察,其整编工作完毕。十一月二十四日,消防队从人民经济警察中分出,归行政科领导,业务仍由保卫科和技术保安科领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