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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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建吉炭附属企业总公司(之九)

资讯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17/12/8  点击量:950

作者:李

随着厂办大集体企业的不断壮大,以“万吨”工程为标志的厂办集体企业新的人员不断充实到生产一线。同时,厂办大集体企业还要无条件接收安置总厂部分特殊人员,使厂办大集体企业增加了大量的不稳定因素。为了做好特殊人员群体的安置工作,同时做好新进厂职工的稳定工作,19943月,中共吉林炭素厂附属企业总公司制定了《吉炭附属企业总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》,强调职工队伍要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工作,党、政、工、团都要深入基层,了解职工思想,掌握职工动态,把问题解决在基层、解决在萌芽状态。特别是对特殊群体要从公司领导做起,实行包保教育,各单位党、政、工、团都要行动起来,每人包保一个对象,定期谈话,了解思想变化情况,定期家访,掌握业余时间的动态,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解决,有效地保证了企业的稳定及特殊群体的转变。

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,为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从1994527日起,中共吉炭附属企业总公司委员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“讲党性,当先锋,为吉炭附企的改革和发展建功立业”为主题的教育活动。通过对全体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,有效地解决了党员对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模糊认识,树立了在改革和发展中做表率、带头干的思想。特别是针对党员干部不安心集体企业工作、有为难情绪等问题,通过看企业的发展,看到了厂办大集体的前途,通过看总厂对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无私援助,坚定扎根大集体、做好带头人的信心,在厂办大集体的发展过程中,做出应有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