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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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建吉炭附属企业总公司(之四)

资讯来源:附企公司  发布日期:2017/10/16  点击量:1425

作者:李军



    1991年,吉林松江炭素厂“万吨”工程由于资金等方面因素的影响,一直没有实现达产。附企公司领导班子经过认真调研,于11月25日向吉炭总厂及银行等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“万吨”工程抓紧配套和扩建有关工序的说明报告,决定在吉炭总厂的支持下集中各单位盈利资金,争取在93年底前全部结束“万吨”工程,达产运行。

    为了保证资金到位,公司与各核算单位确立了盈利指标,整个附企公司资金全部投入到吉林松江炭素厂“万吨”工程的建设中。

    1991年末,在落实92年生产经营计划中,公司决定集中财力、人力、安排专人抓松炭“万吨”工程的建设及配套设施的完善。公司办公会决定卢琳同志专门负责“万吨”工程,集中精力抓好“万吨”工程,并将卢琳负责的经营工作全部交给党委书记管理。

    卢琳同志在抓“万吨”工程建设的过程中,把办公室搬到松炭厂办公,组织多方会战,发动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松炭劳动,很多活都是由机关劳动,没有花一分钱资金而完成的。充分体现了附企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敬业精神和不怕苦、不怕累的高贵品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