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李军
为了加强对吉林炭素厂劳动服务公司的领导,使之成为围绕吉炭总厂服务的附属企业,吉林炭素总厂委派杨超同志为吉林炭素厂劳动服务公司经理。
杨超同志主持吉炭劳动服务公司工作后,紧紧抓住吉林松江炭素厂这一主体企业,以吉林松江炭素厂为依托,推动劳动服务公司全面工作的进展。1988年6月16日,吉林松江炭素厂召开第一次党代会,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吉林松江炭素厂第一届委员会,选举杨超同志为党委书记,孙凤岐为党委副书记,孙庆、刘俊芳、刘世德为党委委员。
杨超同志主持吉炭劳动服务公司工作后,紧紧围绕吉炭劳动服务公司工作的实际情况,因地制宜地对集体企业体制进行了整顿和调整。
1988年11月14日,吉林炭素厂劳动服务公司以中吉炭发(88)第19号、20号文件发布:为适应集体企业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,经吉炭总厂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对吉炭劳动服务公司机构进行调整。
1. 撤销吉林炭素厂劳动服务公司建制;
2. 保留吉林松江炭素厂;
3. 组建吉林炭素厂石墨设备厂;
4. 成立吉林炭素厂附属企业总公司;
5. 组建吉林炭素厂建筑安装公司;
6. 成立吉林炭素厂集体经济管理处。
由此形成了以吉林炭素厂集体经济管理处为管理机构,下设四家
实体经济企业的一处四企的管理模式,逐步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下放
到了各实体企业,调动了企业的生产、工作积极性。
在这一年,吉林松江炭素厂四车间大系统二班qc小组、三车间
qc小组分别被评为冶金部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和冶金厅优秀质量管理
小组。